近日,中国云南省瑞丽市姐告口岸颁布了有关出入境携带物品的规定,并发布了宣传册,内容如下。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,以及农业部、国家质检总局(第1712)号公告,出入境人员禁止携带、邮寄下列动植物及其产品。
禁止携带的物品为肉及其制品、水生动物、活动物、蛋及其制品、新鲜水果及蔬菜、奶制品、种子(苗)土壤、以及废旧物品,大米(限50KG/天/人)。
如果携带上述物品,应向海关官员申报或自行投放到禁止进出境物品投弃箱内。
近日,中国云南省瑞丽市姐告口岸颁布了有关出入境携带物品的规定,并发布了宣传册,内容如下。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,以及农业部、国家质检总局(第1712)号公告,出入境人员禁止携带、邮寄下列动植物及其产品。
禁止携带的物品为肉及其制品、水生动物、活动物、蛋及其制品、新鲜水果及蔬菜、奶制品、种子(苗)土壤、以及废旧物品,大米(限50KG/天/人)。
如果携带上述物品,应向海关官员申报或自行投放到禁止进出境物品投弃箱内。